(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富氧熔炼炉烟气(炉膛烟气、环境集烟)、转炉烟气(炉膛烟气、环境集烟)、一次氧化精炼烟气(反射炉炉膛烟气、环境集烟)、二次氧化精炼烟气、其它精炼废气(氯化精炼、碱性精炼、最终精炼)、熔铸烟气、灰吹炉烟气、天然气间接加热(阳极熔铸和精炼工序)燃烧废气等有组织废气和生产工序未收集到的废气、原料贮存废气、投料粉尘、电解酸雾等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铅、砷、镉、锡+锑+铜+锰+镍+钴、铊、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Cl2、氨等。 (1)富氧熔炼炉烟气 2台富氧熔炼炉炉膛烟气在经1套工艺为“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RTO+SCR脱硝+3级碱液喷淋”的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55m高主烟囱(DA001)排放;环境集烟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并入炉膛烟气处理系统的3级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外排烟气中颗粒物、CO、SO2、NOx、HCl、HF、铅、镉、砷、铬、铊、锡+锑+铜+锰+镍+钴、二噁英浓度均能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2)转炉烟气 2台转炉炉膛烟气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并入富氧熔炼炉炉膛烟气处理系统的“SCR脱硝+3级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环境集烟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并入富氧熔炼炉炉膛烟气处理系统的3级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外排烟气中颗粒物、SO2、NOx、铅、锡、氟化物浓度均能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3)一次氧化精炼(反射炉)烟气 反射炉炉膛烟气与环境集烟在经1套工艺为“布袋除尘+3级碱液喷淋”的烟气处理系统合并处理后,并入55m高主烟囱(DA001)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SO2、NOx、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均能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 (4)二次氧化精炼废气 二次氧化精炼废气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烟囱(DA003)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 (5)其它精炼废气 其它精炼废气在经“布袋除尘器+氯气吸收塔”处理后,并入55m高主烟囱(DA001)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浓度均能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Cl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6)熔铸烟气 阳极熔铸烟气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烟囱(DA002)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浓度均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7)天然气间接加热燃烧废气 铋精炼和阳极熔铸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直排。废气中污染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8)灰吹炉烟气 灰吹炉烟气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烟囱(DA006)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SO2、铅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NOx、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 (9)无组织废气 通过采取设置负压系统收集冶炼设备泄漏烟气、采用封闭式管理和设置喷淋除尘设施防治原料仓库扬尘、采用密闭或负压系统防治溶液槽(池)挥发的有害气体、加强车间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氯气、铅、镉、锡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10)废气在线监测设置 在主烟囱(DA001)安装1套废气在线监测设施,监测因子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4.61t/a、SO213.24t/a、NOx21.16t/a、铅87.32kg/a、砷4.35kg/a、镉0.98kg/a、锡0.16t/a、锑0.15t/a、铜0.10t/a、锰5.10kg/a、镍1.40kg/a、钴1.00kg/a、铊0.50kg/a、氯化氢0.19t/a、氟化物0.43t/a、二噁英2.18×10-8t/a、Cl20.09t/a、氨2.07t/a。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烟气脱硫废水(3.225m3/d)、氯气吸收塔废水(0.08m3/d)、淬渣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处理)、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0.6m3/d)、车辆清洗废水(0.96m3/d)、地面冲洗废水(3.2m3/d)、实验室废水(0.1m3/d)、初期雨水(452m3/次)和生活污水(19.44m3/d)等。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盐分等。 烟气脱硫废水、氯气吸收塔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化学除重金属+除铊+絮凝沉淀,处理规模4m3/d)处理后,再经蒸发结晶产出元明粉初品;淬渣废水循环使用,定期经淬渣废水处理系统(化学除重金属+除铊+絮凝沉淀,处理规模10m3/d)处理后,用作渣水淬补充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用作渣水淬补充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和实验室废水经地面冲洗水处理系统(化学除重金属+除铊+絮凝沉淀,处理规模6m3/d)处理后,回用于原料制团;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化学除重金属+除铊+絮凝沉淀,处理规模200m3/d)处理后,作为备用水源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入贵溪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淬渣废水处理系统和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直流冷却水标准,其中铊污染物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外排生活污水经贵溪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在雨水排口设置铊在线装置。 项目建成达产后,外排废水量为5832m3/a(19.44m3/d),厂区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为0.583t/a、氨氮为0.122t/a;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COD为0.290t/a、氨氮为0.029t/a。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制团机、搅拌机、富氧熔炼炉、转炉、反射炉、风机、循环水泵等,噪声值在60dB(A)~95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及减振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有:转炉渣(HW48,700t/a)、铜浮渣(HW48,102t/a)、回收烟尘(HW48,1145t/a)、氯化铅渣(HW48,70t/a)、精炼渣(HW48,20t/a)、实验室废液(HW49,0.05t/a)、废矿物油(HW08,0.2t/a)、除锑灰(HW48,155t/a)、碱碲渣(HW48,48t/a)、废包装(HW49,3t/a)、废劳保用品(HW49,0.1t/a)、废布袋(HW49,3t/a)、废水处理污泥(HW48(321-029-48),10t/a)等危险废物;富氧熔炼炉渣(6010t/a)、蒸馏残渣(2t/a)、元明粉初品(700t/a)、废耐火材料(45t/a)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27t/a)等。 转炉渣、铜浮渣、回收烟尘、氯化铅渣、精炼渣、蒸馏残渣返回富氧熔炼炉利用;实验室废液返回配料工序;废矿物油回用于制团机链条润滑;除锑灰出售给有资质的锑冶炼企业综合利用;碱碲渣、废包装、废劳保用品、废布袋、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富氧熔炼炉渣外售给水泥厂或砖厂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元明粉初品外售给元明粉生产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在厂区设置危废暂存库2个(其中熔炼车间暂存库400m2、铋车间暂存库100m2,合计500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于暂存库,暂存库周围设置导流渠和渗滤液收集池,库房地面、裙角等均作防腐、防渗处理。 在厂区设置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约为950m2),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地面做硬化处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原料制备车间、化学品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污水收集池、污水管道、脱硫循环池、淬渣循环水池)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在厂区内设1个、厂区外设2个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及时发现并控制污染;加强管理和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V,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可能的主要环境风险为液氯泄漏事故和废气、废水的事故排放。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规范液氯的贮存和使用,强化专人定期巡检制度;加强烟(废)气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测和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防止废气污染物的事故排放;设置1个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144m3的事故应急池,防止废水的事故排放;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区为边界外延200m范围。据报告书,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区北面666m的钟石岭郑家居民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八)碳减排措施 项目采取效率高、能耗少、成本低的先进设备,实行各生产线、工段耗能专人管理,建立合理奖罚制度,尽可能连续生产以降低启停造成的天然气和电能的损耗;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数据管理台账和报告等管理制度,加强减污降碳管理。根据报告书,项目能源消耗估算,预计二氧化碳排放量折合13136t/a,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为0.84t/t产品。 (九)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 贵溪市人民政府出具了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污染源削减方案,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指标为氮氧化物,氮氧化物指标来源于贵溪中南铜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铜杆连铸连轧生产项目及年产6万吨铜杆连铸连轧扩建项目。根据消减方案,该削减来源减排量N0x113.98t/a,目前已分配量为8.294t/a,剩余105.686t/a,能够满足本项目36.53t/a的削减需求。 (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位于达标区,据报告书预测结果(AREMOD模式):正常工况下新增污染源各预测因子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和区域其它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GB3095—2012二级标准、附录A标准和HJ2.2—2018附表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报告书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产生的噪声经有效治理后,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据分析,以上环保措施是可行的。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