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阳极炉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工频炉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侧吹炉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阳极泥焙烧烟气、电解净液酸雾、贵金属熔铸烟气、阳极泥湿法回收废气、锅炉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铅、镉、砷、铬、镍、锡、锑、铜、钴、锰、铊、氯化氢、氨、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氟化物、二噁英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等。 (1)阳极炉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 炉膛烟气经“沉降室+SNCR脱硝+急冷+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预处理(2台阳极炉各1套)、环境集烟经集烟罩收集后采取“覆膜布袋除尘”预处理(2台阳极炉各1套),预处理后的烟气一并汇入1套“石灰石膏脱硫+电除雾”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铅、镉、砷、铬、锑、锡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有关限值,铊及其化合物满足参照执行的《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有关限值要求,镍及其化合物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关限值。项目单位产品排气量为8007.12m3/吨产品,低于GB31574—2015表3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 (2)工频炉烟气和环境集烟 工频炉烟气和环境集烟经配套的全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有关限值。 (3)侧吹炉烟气和环境集烟 环境集烟经环境集烟罩收集,采取“覆膜布袋除尘”预处理,后与经“沉降室沉降+SNCR脱硝+急冷+活性炭喷射吸附+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的侧吹炉炉膛烟气一并经过“石灰石膏脱硫+电除雾”处理,尾气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NOx、SO2、铅、镉、砷、铬、铊、锑、锡、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有关限值。 (4)电解净液废气 各净液车间电积槽、浓缩槽等设备采用表面覆盖,槽边抽风,侧风向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外排废气中硫酸雾的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有关限值。 (5)阳极泥焙烧烟气 焙烧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两级鼓泡吸收+两级碱液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5)。外排废气中颗粒物、NOx、SO2、铅、镉、砷、铬、铊、锑、锡、铜、锰、镍、钴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有关限值,硫酸的排放满足参照执行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有关限值。 (6)阳极泥湿法回收废气 阳极泥湿法回收废气经吸风管收集后,采用1套“尿素喷淋+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外排废气中HCl、Cl2、NOx、NH3、硫酸雾的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TVOC排放满足参照执行的《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7)贵金属熔铸烟气 贵金属熔铸烟气经可移动式全密闭集气罩收集,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有关限值。 (8)锅炉烟气 天然气锅炉烟气直接经过1根25m排气筒(DA008)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有关限值。 (9)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收集完全的废气和储罐区废气。采取加强管理和车间通风,电积槽、浓缩槽等设备采用表面覆盖,选用合格储罐,加强设备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定期对密闭式负压收集器检修、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加强储罐检查、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等多种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东厂区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NOx、镍及其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限值;氟化物、HCl、氯气、铊及其化合物、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限值。西厂区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NOx、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氯化氢、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限值;铊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有关限值。 (10)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在DA001、DA002、DA003、DA005、DA007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因子为烟气量、烟温、烟尘、SO2和NOx等。 2、废水防治措施 (1)西厂区废水 项目建成后,西厂区主要废水包括火法冶炼废水79m3/d(其中设备冷却系统定排水6m3/d、阳极板冷却废水20m3/d、急冷定排水5m3/d、炉渣冷却废水15m3/d、脱硫废水30m3/d;铜米机重力分选废水1m3/d、车辆清洗废水1m3/d和员工盥洗废水1m3/d)以及员工生活污水12m3/d。 项目铜冶炼系统生产废水经“双氧水氧化+石灰中和沉淀+絮凝沉淀+砂滤”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有关限值(铊达到《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149—2019)有关限值)后回用于侧吹炉炉渣冷却;初期雨水经“双氧水氧化+中和+沉淀”处理后用于侧吹炉炉渣冷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广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东厂区废水 项目东厂区主要废水包括阳极泥湿法回收工艺废水36.30m3/d(其中阳极泥回收湿法工艺废水34.30m3/d、阳极泥湿法回收废气治理定排水2m3/d)、其他生产废水75.3m3/d(设备冷却水3m3/d;车间、地面及车辆清洗废水1m3/d;设备清洗及员工盥洗废水1m3/d;阳极铜电解废气治理定排水1m3/d;阳极泥焙烧烟气碱液喷淋1m3/d;软水制备浓水36m3/d;纯水制备浓水4m3/d;制水系统废水0.3m3/d;锅炉冷凝水28m3/d)以及员工生活污水12m3/d。 阳极泥湿法回收工艺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系统,冷凝水回用于阳极泥湿法回收生产线;其他生产废水(设备冷却水、车间/地面及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及员工盥洗废水、阳极铜电解废气治理定排水和阳极泥焙烧烟气碱液喷淋废水)全部作为阳极泥酸化焙烧补充水;软水制备浓水和纯水制备浓水作为电解铜整流器补充水,树脂再生废水作为阳极泥酸化焙烧补充水,锅炉定排水作为软水制备系统补充水;初期雨水经“双氧水氧化+中和+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有关限值(铊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有关限值)后,作为电解铜整流器冷却水。 生活污水经东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经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广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为7920m3/a,经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 0.40t/a 、NH3-N 0.04t/a。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阳极炉、富氧侧吹炉、阳极泥焙烧炉、中频炉、风机、空压机、泵组等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75~90dB(A)范围。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及设置隔声操作间等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西厂区:危废暂存库、事故池、脱硫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池、铜冶炼污水处理站;东厂区1#、2#电解净液车间、阳极泥回收车间、危废暂存库、储罐区、危化品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在东厂区铜冶炼污水处理站附近旁、西厂区阳极泥回收车间旁、上游上慈坞和下游和尚渡村共设置4处地下水监控井,监控因子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铜、锌、铝、锑、镍、铊、锡、硒、银、石油类等;在东厂区铜冶炼污水处理站附近、西厂区阳极泥回收车间、和尚渡村附近共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3个,定期对土壤及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掌控企业生产对土壤、地下水污染的影响程度,一旦出现土壤、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止泄漏,设置明管明渠进行物料输送,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物料在贮运及使用过程中的严格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专人严格管理和使用。建立事故废水“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旦生产区发生事故时,及时收集事故性排放废水等,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应急事故池应便于废水自流入,并保持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电源、风机和水泵等,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项目在1#电解铜车间、2#电解铜车间、阳极泥回收车间分别设置1座事故应急池(10m3),储罐区设置围堰(容积为50m3),项目西厂区在现有工程基础上改建1坐容量450m3事故池和1座容积为1400m3初期雨水池;东厂区新建1座容量300m3事故池和1座容量1300m3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自动切换装置,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应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7、防护距离设置 根据报告书测算,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西厂区阳极炉车间外延300m、侧吹炉和工频炉车间外延100m组成的包络线范围;东厂区阳极泥回收车间外延300m,1#、2#电解铜车间、储罐区、研发中心外延50m组成的包络线范围。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距西厂界西侧的朝阳产业公租房约325.79m,距东厂界西侧的和尚渡村1约320.79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