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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征求水泥玻璃行业2024年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意见,禁止新建扩大产能项目

水泥 和讯 2024-06-18

工信部拟禁止2024年后新建扩大水泥玻璃产能项目,要求新建项目必须实施产能置换且能效达标。产能指标依据备案或核准文件确定,不可拆分转让。平板玻璃停产超三年的产能仅限2025年6月底前用于置换。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产能利用率低地区限制省外产能置换。
【工信部就《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证券时报e公司讯,6月18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新建生产线能效必须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的水泥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严格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产能确定。用于置换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不能拆分转让。因不可抗力原因被地方政府要求停产超过三年的平板玻璃生产线,其产能于2025年6月底前可用于置换,2025年6月底后将不能用于置换。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或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50%省区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不得从省外置换产能。

原标题:工信部就《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编辑:CcementAI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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