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索伦山废弃矿区)第二标段:人工增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JH-2024-016)
一、招标条件
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索伦山废弃矿区、阿尔其山废弃砂金矿区、德岭山废弃建材矿区)已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索伦山废弃矿区、阿尔其山废弃砂金矿区、德岭山废弃建材矿区、小佘太废弃铁砂金矿区)设计的批复》巴政字〔2024〕46号批准。招标人为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索伦山废弃矿区位于项目区北部阴山北麓高平原,行政区划隶属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巴音乌兰苏木管辖。
2.工程规模: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主要有飞机增雨、地面火箭增雨和地面烟炉增雨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并以采购清单为准)。
3.本公告招标内容的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计划投资 (万元) |
1 | 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索伦山废弃矿区)第二标段:人工增雨 | 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主要有飞机增雨、地面火箭增雨和地面烟炉增雨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并以采购清单为准) |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月12月31日,共计614日历天 (上述开、完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每次飞行时间根据当地天气形势确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318.576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1)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
2.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报名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11),逾期将无法下载。
3.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 CA 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 CA 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每标段。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新系统)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3.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间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
七、其他说明
1.注意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澄清、通知、情况说明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
(3)坚决杜绝挂靠资质参与项目建设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列入黑名单。
2.(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0512-58188511;CA 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18548114093。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3.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
3.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
地址:乌拉特中旗
邮编:015300
联系人:吕股长
电话:0478-713901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08室
邮编:0150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78-8756665、15044870901
电子邮件:nmgjhxmgly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