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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医养康复综合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预拌流态固化土询价采购

招标 河南 | 漯河
招标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投标截止:
2025-03-14 10:00
发布时间: 2025-03-11
相关产品: 预拌流态固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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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预拌流态固化土询价邀请函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组织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医养康复综合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预拌流态固化土询价采购。采购方式为邀请询价。使用单位为: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医养康复综合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一、工程概况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原有门诊楼,新建12层康养楼一栋,配套5层裙楼,总建筑面积为31419.7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6757.49m2,地下建筑面积4662.24m2。新建临时门诊楼一座,采用双层钢结构形式,建筑面积1754.48㎡;新建临时体检楼一座,采用三层钢结构形式,建筑面积1317.68㎡,配备电梯一部;门诊楼与体检楼由通道连接,建筑面积40.2㎡;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占地约400㎡,新建钢筋混凝土泵房100㎡,水池一座。

二、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医养康复综合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物资联系人:陶晓东 15066377011

技术联系人:王   18615459353

 箱:172178689@qq.com

 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八一路83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预拌流态固化土


5066.13


说明:

技术指标

材料要求:土壤:可采用砂土、粉土、黏土等,土壤的粒径分布应符合设计要求。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应≤5%,含泥量应≤10%。

固化剂:水泥应符合GB 175《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石灰应符合JC/T 481《建筑生石灰》标准。粉煤灰应符合GB/T 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外加剂:外加剂应符合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标准。水:应符合JGJ 63《混凝土用水标准》要求。

性能指标流动性:坍落度:≥200 mm。扩展度:≥300 mm。

强度:7天抗压强度:≥0.5 MPa。28天抗压强度:≥1.0 MPa。渗透系数:≤5x10-7cm/s。收缩率:≤0.1%。耐久性:冻融循环≥25次,质量损失≤5%,强度损失≤25%。

质量检验与验收强度检测:预拌流态固化土的抗压强度不小于0.4Mpa且不超过1.2Mpa渗透性检测:预拌流态固化土的渗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检查:预拌流态固化土表面应平整、无裂缝、无空鼓。

参考标准

GB 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JC/T 481《建筑生石灰》

GB/T 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

JGJ 63《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T 233《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GB 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T/CECS1037-2022)《预拌流态固化土填筑技术标准》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完全满足规范要求,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供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八一路83号(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

交货日期:2025.3.15后陆续进场

五、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一年以上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六、评审方法

按照综合评审法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小组依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产品报价

1)本次采购物资的报价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材料费、运输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下月15日。

3)验收方式:过磅验收。

4)报价单内的税前价格、税率、到站价单价、到站价合价依次填报。

2、结算单价:固定单价结算。

、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在每个月10日为结算日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定无误后,采用“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资源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2、结算期限:银行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铁建银信、供应链产品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出库、运输、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的80%,90天内支付到95%,剩余5%在180天内付清。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531410时前将报价单及资质发送至铁建云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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