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学科和重大科研平台基础建设(南校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10kV供电工程
变更公告
现对本项目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一、招标公告第3.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原内容为:“3.2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变更为:“3.2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其他内容不变。
本变更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2月14日
招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