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培训中心消隐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本工程 北京地铁培训中心消隐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 已由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以 京交函【2024】133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朝凤南路7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主要对本项目整体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改造,范围主要涉及培训中心园区内1号至3号楼及体育馆四个单体建筑。工程总量(建筑面积)约2102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610.61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2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含拆旧)、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楼宇智能化系统及室外零星项目等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阶段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其他 本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合并实施,主要对本项目整体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改造。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2)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4)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5 年 02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2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西城区西外大街2号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大街4号2层2-4号 |
联 系 人: 张智翔 |
联 系 人: 柯树博、樊一梦、孙岩 |
电 话: 010-62283843 |
电 话: 18231325200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zrdzbdl@163.com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张智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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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62283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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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62293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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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5 年 0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