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
秦村河(高新区段)幸福河湖治理工程项目钢筋混凝土管询价采购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钢筋混凝土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秦村河(高新区段)幸福河湖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结算支付方式::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 10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收料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税率为13%的合法合规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审批返回项目后,甲方向乙方付款,次月支付结算货款的70%,剩余30%在全部供货完成6个月内支付完成。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因甲方业主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支付,乙方应予以理解。
5、技术质量要求:
乙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23)的要求。
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指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即全部报酬。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1、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结束;交货地点:广东茂名市电白区七迳镇。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含价款、税金以及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物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其他费用。
3、所投产品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物资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物资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加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物资采购联系人:陈锐 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 梁雯琳
联系电话:15281119195 联系电话:19977055202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 17 日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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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500mm Ⅰ级 | 1400 | 米 | |
2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800mm Ⅰ级 | 200 | 米 | |
3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1000mm Ⅰ级 | 600 | 米 | |
4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1200mm Ⅰ级 | 50 | 米 |
招标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