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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项目混凝土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 山东 | 青岛
项目编号: ZT14SZ - WZXJ - 2024 - 138
招标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莱西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经理部
投标截止:
2024-11-30 15:00
发布时间: 17小时前
相关产品: 混凝土

联系方式

正文

混凝土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ZT14SZ-WZXJ-2024-138)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莱西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需要,现就施工所需的混凝土进行询价,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询价文件发出时间为20241125,接受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113015:00请各报价单位在此规定时间之前在我项目于铁建云链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内进行报价并上传盖章签字版的报价表作为报价附件(超过此时间送达我项目将不再受理,确保在铁建云链平台上传的报价单盖章签字完整)网址为: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人信息

1.询价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莱西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经理部

    2.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青岛南路后塔二层楼社区中铁十四局项目部

3.联系人:王厚帅           

4.电话:13371494977

5. 邮箱:784739094@qq.com

二、询价内容

1.材料名称及规格: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混凝土

C20

300

混凝土

C30

100

此数量为施工现场需用的暂估数量,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报价单位请仔细阅读询价文件要求,如有不明请拨打询价人信息中的联系人电话进行答疑)。

2.技术要求: 

1.1乙方所供材料质量除应符合图纸设计规定外,尚应符合中国国家和有关行业(部)现行最新标准、规范以及甲方和本工程业主、监理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要求。

1.2乙方所供材料必须完全满足所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例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⑴《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⑵《预拌混凝士技术规程》(DB21/T1304-2012);

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⑷《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⑸《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⑹《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⑺《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⑻《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⑼《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⑽《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⑾《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19)。

2.质量保证期限: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扣除

3.1履行完合同义务且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

3.2由于乙方所供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严重的安全、质量事故或者较大经济损失,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损失和费用时,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3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供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100%赔偿。

三、 交货地点及日期

1.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莱西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现场(询价方物资部指定卸车位置)

2.交货时间:供方单位接到询价人计划(书面、邮件、电话)后,按询价人指定时间到达施工地点因我项目部施工时间紧任务重,如因报价成交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我方有权废止合同。

3.验收要求: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 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型号规格、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4.数量验收:按照验收合格货物数量验收。

5.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超出规定的负公差范围的招标人拒收。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重要说明:如上述物资所述技术指标、规格与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有不符之处,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符之处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招标物资应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而设计未明确的按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四、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差异之处,应予以说明。

2.报价文件不得更改

3.报价文件应由报价单位于铁建云链平台进行报价,报价方报名通过后提交的报价表必须为报价单位法人签字的PDF扫描文件。

4.报价文件一经提交,即表明报价单位已经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5.报价人应按铁建云链平台规定要求填写报价表,材料单价为包含税费及运输费用在内的含税落地价。

五、结算付款

1.结算方式:

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到甲方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每自然月一个供应结算期。乙方在供货下月15日前指定专人凭甲方签收的收料单与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办理结算手续,确认无误后乙方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正规、真实发票(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延时提供,则付款时间顺应延时)。

2.支付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若付款方式发生变化,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货款支付的问题

3.结算期限: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后个月内最高支付本批货款的90%,以此类推直至双方交易结束。剩余10%做为质量保证金物资验收合格后十二个月内开始依次支付

如果遇到客观原因及业主拨款不到位时,货款延迟支付,待业主拨款到位后支付乙方货款,延期支付的货款,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主动放弃以任何借口停止供货和主张延期利息,因此要求乙方具备一定的资金无息垫付能力(所欠款项支付均不计利息)。

六、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通过报价单位的企业资质、财务状况及资金保障能力、生供货保障能力、供货承诺、业绩信誉、报价等对各报价人进行综合评审,询价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七、确定中标人与合同签订

1.组织(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此次采购供应商。

2.签订合同。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报价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

3.调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莱西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经理部

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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