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湛线益阳至娄底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三方审价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SZXE2024-27
1.采购条件
本建设项目益湛线益阳至娄底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国铁集团以《国铁集团关于益湛线益阳至娄底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铁发改函〔2023〕38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益阳至娄底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工程估算总额为24.3亿元;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其余为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拟对新建益阳至娄底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三方审价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长沙市、湘潭市、娄底市。
2.2 项目概况:益湛铁路益阳东站(不含)至娄底东站(不含),正线长100.506单线公里,按现状电气化改造,相应实施病害整治及设备补强;益阳东站疏解线按现状电气化改造,线路长度3.72单线公里;娄底东站至娄底站疏解线相关工程,新建线路长13.148单线公里,改建线路长度6.489单线公里。
2.3 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尾工工程全部完成为止。
2.4 采购范围:益湛线益阳至娄底段电气化改造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三电及管线迁改、材料价差、变更设计等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
2.5主要采购内容:
2.5.1征地拆迁
①对征地拆迁进行过程监督和审价。审核是否合法合规、权属合法、界址清楚、数量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审核是否满足本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及相关费用确认的要求;审核是否满足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对办理土地证的要求;审核是否满足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
②审核涉及征地拆迁的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批准文件齐全。
③审核本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④审核是否按国家规定交纳了各种税费,符合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费用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
⑤审核征用耕地部分占补平衡措施是否已落实。
⑥全过程监督征拆实施单位对土地、青苗、建(构)筑物、设备等征拆物品进行实地测量、清点,确保征地拆迁数量真实、准确。
⑦审核所有土地、青苗、建(构)筑物及其他补偿的合同书与“征地、拆迁补偿清册收”(付)款凭证是否金额、数据一致。
⑧审核是否出现“搭车、圈地”等违法用地现象。
⑨对涉及本项目相关县区市的征拆工作做出整体评价。
⑩按施工用地图(含设计变更)确定的设计数量、补偿金额和依据施工现场合理、合法发生的设计以外的数量、补偿金额分别进行统计,同时对补偿标准、金额进行审核。
?详细审核项目征地拆迁实际支付费用的金额,包括征拆范围是否符合审核工作依据,征地拆迁数量、类别认定是否准确真实、符合程序,征拆取费标准是否合规合理,征拆数量、类别认定相关凭证是否完整。
?审核征地拆迁已拨付资金流向是否合法合规、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
?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清册” 是否按建设单位征拆管理办法编制。
?对企业及厂房、城市房屋拆迁等搬迁采用评估办法进行补偿的项目,审核评估报告是否符合国家、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铁集团有关规定,评估数量、类别认定是否准确真实,取费、计算依据是否合理。
?审核因铁路建设引起地方要求产生的沟渠顺接、水库坝塘还建、路损、震损、水损、灰尘、泥浆、噪音污染等其他地方维稳及政策性要求发生的相关补偿费用项目,费用编制是否正确,取费、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铁集团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等。
上述工作中:一是征地拆迁调查阶段征拆数量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对调查过程进行抽查复核,出具审核报告作为建设单位实物确认的依据。二是征地拆迁费用预算审核。各地根据调查资料编制费用预算,经审核后的预算作为投资控制、资金拨付依据。三是概算调整(分阶段清理和征迁工作全部完成二个阶段)。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原因说明等,配合建设单位编制概算调整报告。
2.5.2三电及管线迁改
①三电及管线迁改的数量、费用审核,国防光(电)缆、高压燃油(气)管道、给排水主干管路等设备及其相关设施迁改方案的审核,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方案的咨询、合同的谈判、费用的核定;对个案、特殊项目进行咨询、审价。
②审核三电及管线迁改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③审核三电及管线迁改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是否合适。
④审核三电及管线迁改的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现场实施工程数量是否真实、准确。
⑤审核预算编制原则、定额选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⑥按甲方要求分阶段出具审价报告及总报告(含对应的按甲方上级单位要求格式的分类统计报表)。
2.5.3变更设计
①工程的过程参与,工程的数量确认、费用审核,对个案、特殊项目进行咨询、审价。
②审核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③审核工程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是否合适。
④审核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现场实施工程数量是否真实、准确。
⑤审核预算编制原则、定额选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⑥按甲方要求出具审价报告(含对应的要求格式的分类统计报表)。
2.5.4材料价差
①审核施工期产生的甲供料设备价差以及国铁集团有关文件指定的可调价差材料的价差、电价差、火车运价差、变更设计材料价差及其他符合国铁集团有关文件可调整的差价。
②配合建设单位对各项价差进行阶段性调整并出具阶段性审价报告,为建设单位对各项价差的验工计价工作提供依据。
③配合建设单位对批准调整后的各项价差进行分劈等工作。
④配合建设单位在概算清理、竣工决算等阶段对材料价差的调整及结算等工作,并出具最终审价报告。
2.5.5工程量清单如下:
序号 |
审价项目 |
被审价项目造价 (万元) |
|
---|---|---|---|
1 |
土地征用补偿费及拆迁补偿费 |
48153 |
|
2 |
三电及管线迁改 |
14700 |
|
3 |
变更设计 |
14085 |
|
4 |
材料设备价差 |
3000 |
备注:①被审价项目造价为估算价。②最终的第三方审价费用以审价项目送审费用与中标的审价费率共同确定。③土地征用补偿费及拆迁补偿费、三电及管线迁改计算基数按照审价费用总额进行计算;变更设计计算基数按照变更设计增减额的绝对值进行计算,材料价差计算基数按材料价差增减额的绝对值进行计算。
2.6 采购限价:95.57万元(公布的采购限价按照湘建价协〔2016〕25 号收费标准计算,谈判响应人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审价中介机构备选库对应的最低下浮费率标准)。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谈判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资格要求:谈判响应人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审价中介机构备选库(财函〔2024〕41号)”入库单位。
(2)业绩要求:①近5年(2019年11月~2024年11月)具有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审价咨询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以业务约定书或合同为准);②近5年(2019年11月~2024年11月)完成的第三方审价项目中,具有审价合同标的50万元以上的项目至少1项。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4)项目负责(主审)人要求:谈判响应人项目负责(主审)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上执业经历,应主持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审价工作。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5)联合体谈判响应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3.2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主审)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谈判响应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其他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购买的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1@163.com并致电采购代理确认(电话:18974775682)购买谈判文件,同时请备注好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邮箱,电子邮件经采购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谈判响应人需要在购买谈判文件前登录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
4.2谈判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谈判响应人拟申请多个标包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包的谈判文件。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日14时30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56号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56号
邮编: /
联系人:王工
电话: 15874879126
采购代理机构: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编: 100071
联系人:费工、 郭工
电话:18974775682 、18127445505
电子邮件: crmscgz01@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4年11月20日
招标单位: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