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 14 条道路排水改造提升项目已由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景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景发改招标核字[2023]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县城 14 条道路排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景县;
2.3 建设规模:对城区内的14条道路排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3.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12 日09 时至2024年 12 月 2 日09时 (北 京时间,下同) ,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视为成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请及时缴纳, 以 免影响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 日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 标方式,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 作,技术标以“暗标 ”方式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暗标中出现具体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 人员名字及能判断出供应商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具体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 求 ”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名称:河北祥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路逸升佳苑北区29号楼1单元4层,联系人:李工,电话:0318-2662977。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318-6316088
电子邮箱:314239410@qq.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 |
县城 14 条道路排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衡水市景县广川大街356号
联 系 人:刘宁
电 话:0318-42223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祥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路逸升佳苑北区29号楼1单元4层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318-2662977
招标单位: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