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黄埔涌步行桥)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105-04-01-386105 | ||
投资项目名称 |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黄埔涌步行桥) | ||
招标项目名称 |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黄埔涌步行桥)第三方检测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黄埔涌步行桥)第三方检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新建桥梁横跨黄埔涌涌口,桥位北临珠江、南临阅江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新建桥梁横跨黄埔涌涌口,桥位北临珠江、南临阅江路,主要建设内容为跨涌步行桥一座,黄埔涌步行桥梁全长约280m,最大宽度21.8m,最小宽度 10.4m。桥梁面积约3839平方米,引道面积约1028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总体及桥梁工程、建筑工程、照明工程、堤岸破除及修复工程、排水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工程内容。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排水检测、桩基检测、桥梁检测、材料检测、幕墙检测、园林绿化检测、道路及照明检测及钢结构检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检测服务内容需满足项目验收要求、施工过程需要及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应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56.6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桥梁及地下工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钢结构、桥梁及地下工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8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含所有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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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6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甘工 | 联系电话 | 020-3115405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72166-829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352602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招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