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水泥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YC-CGJH-2409-5646-1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对所需材料(见物资需求表)进行询比价采购,现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分洪区南围堤堤防13.15公里,结合围堤建设治理北拒马河南支徐家庄以下段河道9.9公里,新建交通闸6座,排水闸3座;北拒马河北支治理20.71公里,改建气盾坝1座;北拒马河南支徐家庄以上段治理5.6公里,对北拒马河南支徐家庄至东沙沟段新辟分洪道,长6.87公里,新建分水闸1座;小清河治理6.3公里;琉璃河治理7.2公里;新建南围堤堤顶路9公里,复建北拒马河田间路19.82公里,新建琉璃河埝顶路8.86公里,新建或重建跨河桥梁28座。
二、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质量标准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吨 | 1800 | 符合国家标准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
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报价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5.报价人必须在保定市(京津冀)境内/周边地区设有实体公司或办事处,确保供应,如无实体公司或办事处,取消成交资格。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址:河北省涿州市采购方指定施工现场。
2.验收时间:货到现场验收。
3.验收方法: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由采购方指定验收人员按照随车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货物外观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供货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采购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供货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采购方及业主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4.验收标准:采购方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采购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供货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供货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四、结算及付款
1.结算时间:实行月结,即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为一个结算月,每月23日前供货方凭采购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单据与采购方进行对账,供货方应确保每月对账的及时与准确性,在当月的21日至23日核对当月的所有供货数量,单据核对无误后,采购方有权全部收回,同时向供货方出具结算单。逾期核对,单据失效作废,造成损失供货方自行承担。
1. 货款的支付方式:承兑汇票以及银信/铁建银信、银行供应链产品等方式付款(期限为半年期、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比例为50%,发票开具后2个月内支付乙方该批次结算货款总金额的80%,6个月内支付至该批次结算货款总额的100%,质保金为总货款的5%,质保期满后付清。
2. 质保期限:6个月。
五、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8:00至2024年10月26日08:00,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报价文件(见附件:询价采购报价单)。
六、报价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10:00;递交平台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报价揭示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10:00
2.报价人未按附件内格式报价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河北省涿州市华阳一号
联 系 人:李杨
电 话:18560365656
电子邮箱:37654033@qq.com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
2、 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
3、 营业执照(公章)
4、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公章)
5、 询价报价单(签字、公章、电话、电子邮箱)
报价表 | |||||||||||
询价单位: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部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报价(元) | 税额(元) | 综合单价(元) | 金额(元) | 运距(km) | 备注 |
增值税 | |||||||||||
1 | 新国标 | ||||||||||
金额合计(元) | |||||||||||
备注 | 1、上表中“综合单价”为增值税专票价格,是指物资运到甲方指定工地交货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运输费、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合计金额必须填写规范;报价钢材、水泥、砂石料、商砼、粉煤灰、外加剂等主要材料时,须注明运距。 2、此报价表,报价单位必须盖章、法人/委托人签字,留有联系电话,不盖章签字视为无效报价。 | ||||||||||
报价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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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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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