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防抛网公开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CR24(2024)-DLST-WZCG-005
1、采购条件: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防抛网物资已具备询价条件。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为采购人,根据物资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对本工程防抛网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线路全长40.991公里,途经抚州市东乡区、金溪县、临川区三个地区。路线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起点接沪昆高速,终点接抚州市东外环高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设计荷载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涉铁工程分为三处工点: 1.下穿既有沪昆客专段桥址位于洋泉溪村附近,于K0+870(公路里程)处与沪昆客专相交,设计起讫里程约为K0+820~+920,拟采用预应力砼小箱梁形式分两幅从沪昆客专#19~#20、#20~#21之间下穿通过,桥跨形式3*30m,两幅路宽均为13.2m,基础形式拟采用桩基础;在沪昆客专两侧设防护棚架,拟采用桩基础。 2.上跨沪昆铁路段桥址位于何坊村附近,于K3+870(公路里程)处与廖坊灌渠相交,K4+050(公路里程)处与创业大道相交,K4+150(公路里程)处与沪昆铁路相交,设计起讫里程约为K3+520~K4+420,桥跨形式11*30+3*40+5*30+2*70+5*30m,主桥2*70m形式为T构,引桥形式为预应力砼小箱梁,路面宽26m,基础形式拟采用桩基础。 3.上跨102部队专用线段桥址位于下殊家源村附近,分两幅先后跨越磷部段公路、102部队专用线,磷部段公路紧挨102部队专用线左侧并行。左幅于ZK7+485(公路里程)处与102部队专用线相交,设计起讫里程约为ZK7+320~+575,拟采用预应力砼小箱梁形式通过,桥跨形式3*30+4*40m;右幅于K7+465(公路里程)处与102部队专用线相交,设计起讫里程约为K7+320~+520,拟采用预应力砼小箱梁形式通过,桥跨形式5*40m。两幅路宽均为13.0m,基础形式均采用桩基础。
2.2、询价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FPW-01 | 防抛网 | 2×1.4m | 米 | 470 | 2m*1.4m一片,共235片 |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整。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成交单位供货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出具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具有近二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它要求:报价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1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2本次报价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报价人
4、报价文件要求
本次询价报价人须按照以下提供报价文件和资质文件:
4.1物资报价表(以采购人提供的格式提供报价);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3报价人经过年审的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4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以上文件应按序扫描保存为PDF文件(文件命名为:XX有限公司报价文件.pdf),并连同《物资报价表》电子版(文件命名为:XX有限公司报价表电子版.xlsx)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
5、结算和付款
5.1合同签订后,供应结算期内按货物进场后买方验收的合格部分数量结算,结算时卖方需向买方出具所供应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卖方发票60天内支付本期卖方总货款的80%,剩余20%在180天之内支付。买方通过银行转账、票据支付(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等)等方式进行支付。
5.2停止供货后,剩余20%货款支付时间:按双方确定的供货结束日期计算,买方在6个月内付清卖方全部货款。
6、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距离发布时间不少于3天)。
6.2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平台;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6.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含本标的物的落地价,本询比价采购报价表为各报价人最终报价表。
6.4在与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订立物资采购合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对各品种具体数量可据要求适量增减;
6.5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被拒绝;
6.6如报价人向本单位报价,则视为同意本次询比价标的的相关约定。
7、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使用单位: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王昕昊 电话:18370268409
陈仲权 电话:17610208598
邮 箱:1609921977@qq.com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创业大道员娥超市旁中铁二十四局项目部。
8、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钢板网技术标准参考GB╱T 26941.6-2011 《隔离栅 第6部分:钢板网》。
2、立柱技术标准参考GBT26941.2-2011《隔离栅第2部分:立柱、斜撑和门》。
3、其余要求参考项目部所发布的图纸。
4、防抛网和立柱采用螺栓连接。
5、12钢筋抱箍请按照图纸间距要求布满。
6、到场防抛网项目部随机抽检,如果质量不合格厂家需承担相应试验检测费用,并且到场物资全部清退出厂,供应商需承担所有运费等杂费,如果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影响现场进度,需赔偿项目部相应损失。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临环城高速
公路工程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年10月13日
附表1
报 价 函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CR24(2024)-DLST-WZCG-005询价函,愿意参加CR24(2024)-DLST-WZCG-005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询比价采购报价表
包件号:FPW-01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宽*高)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备注 |
防抛网 | 2m*1.4m | 米 | 470 | |||||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发货数量以项目部出具的订货计划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