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监理(二标段)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本工程 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监理(二标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3〕19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清上未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东升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1#、32#地块总建筑面积283686.2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11298.44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2387.77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135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074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11#、32#地块施工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护降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配式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与海绵城市、采暖通风与空调及换热站工程、建筑电气与立面照明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包含室外市政管线及道路、园林绿化工程等)的全部施工及配套工程等从施工准备到完成满足验收的全部工序的监理工作。
2.6 其他 /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已竣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或合同金额800万元(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北京清上未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朱房路临丙68号 |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3号楼711室 |
联 系 人: 张健 |
联 系 人: 韩龙 |
电 话: 010-62920146 |
电 话: 15510052668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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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bjjyzb01@163.com |
日期: 2024 年 0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