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芦家营乡片区)已由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康政投字〔2024]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县芦家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康保县芦家营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康保县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共区划750个小班,设计面积55000.0亩,其中补植面积22013.6亩,修枝补植面积27364.9亩,卫生伐补植面积565.3亩,剪枝补植面积97.3亩,修枝定株面积4958.9亩。补植包括整地、苗木购置、栽植、抚育管护等内容,修枝补植包括林木修枝、剩余物清理、整地、苗木购置、栽植、抚育管护等内容,卫生伐补植包括枯死木采伐、剩余物清理、整地、苗木购置、栽植、抚育管护等内容,剪枝补植包括修剪、剩余物清理、整地、苗木购置、栽植、抚育管护等内容,修枝定株包括林木采伐、修枝、剩余物清理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或造林或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2024年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6 08:30:00至 2024-10-08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7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康保县芦家营乡人民政府,地址:康保县芦家营乡,联系人:吴晓盟,联系方式:0313-7637810,邮编:076650,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洁利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南海帝景苑8号楼,联系人:张建鑫,联系方式:0313-5867867,邮编:075000。
8.监督部门名称
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9.监督部门电话
0313-7639293。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kbxzsp@ 1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不涉及上传费。
12.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依据冀数政规【2024】1 号文件“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暂行办法》的通知 ”,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康保县芦家营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洁利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 康保县芦家营乡人民政府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南海帝景苑8号楼 |
邮编: | 07665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吴晓盟 | 联系人: | 张建鑫 |
电话: | 13831386192 | 电话: | 1734098588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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