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项目名称)电梯采购及安装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行审投备[2023]5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新安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新安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以南,锡锦路以东,312国道以西。 |
工程规模: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采购、安装电梯共计13台。其中有9台有机房货梯,4台有机房乘客电梯(其中2台为有机房消防电梯)。货梯最大设计载重为5000KG,最大提升速度1.0m/s,最大运行层站为10层10站,最大提升高度49.55m。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最大设计载重为2000KG,最大提升速度1.5m/s,最大运行层站为10层10站,最大提升高度49.55m。 |
工期:180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515.0 万元 |
招标范围: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必须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保证正常使用。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质量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投标人企业必须具备: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②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③投标人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 |
(2) |
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投标人须配备电梯安装负责人(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提供电梯安装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6月~2024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投标人企业2024年6月~2024年8月为电梯安装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电梯,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通过。若代理商投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代理商还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书的原件的扫描件。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9日 17:00 时至2024年09月24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新安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振新路28号 | 地址: |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 邮编: | 214028 | 邮编: | 214111 | 联系人: | 陈伟 | 联系人: | 李丽、宋欣慧 | 电话: | 0510-85389212 | 电话: | 0510-81892502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412079808@qq.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