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潼南城市提升交通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砂、碎石等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YC-CGJH-2408-0147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潼南城市提升交通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现对所需物资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条件:
1.1使用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潼南城市提升交通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2采 购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潼南城市提升交通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
2.1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潼南区,是由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牵头,和中铁十五局、十七局、港航局、铁四院组成联合体中标的EPC项目,含20个单项工程。根据总承包合同和任务分配书,我项目承揽其中的7个项目,总合同额约3.327亿元。主要工程为旧有路面的白改黑、路附、桥涵及交安工程。合同工期至2021年7月18日,但受到疫情持续影响和业主征地拆迁的延误,已给业主报工期延后报告。(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
2.2交货地点:重庆市潼南区
3、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报价人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 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3.5 纳税及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3.7 参与平台报价供应商凡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方警示名录”里的不得参与报价,如有参与报价将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4、物资需求一览表
编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时间 | 备注 | |
1 | ZTBZ | 减水剂 | 聚羧酸 | 吨 | 6.82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古溪 | |
2 | ZTBZ | 机制砂 | 中砂 | 吨 | 1323.3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古溪 | |
3 | ZTBZ | 碎石 | 1-3 | 吨 | 1525.7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古溪 | |
说明: 1、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票 2、货款的结算:无预付款。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卖方出具双方签字签认的对账单,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且收到发票后作为支付依据。甲方根据资金情况进行支付。 3、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铁建银信、云信、财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商票等方式进行支付。因票据提前贴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检测报告要求:必须为重庆地区。 |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注册会员并缴纳会员费。
5.2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8日进行报名,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5.3报名成功后,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等费用。
6、询价服务费: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
7.2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上述平台发布澄清公告。
8、报价单递交
8.1 报价单位需在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客户及供应商端”报价并上传完整的报价文件。
8.2 报价单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8:30。
9、采购人及相关联系人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潼南城市提升交通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联系人:胥疆 电话:15235738069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潼南城市提升交通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 联系人 | |||||||||
电 话 | ||||||||||
地 址 | ||||||||||
报价情况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 | 含税金额 | 税率 | 备注 |
减水剂 | 聚羧酸 | 吨 | 6.82 | 古溪 | ||||||
机制砂 | 中砂 | 吨 | 1323.3 | 古溪 | ||||||
碎石 | 1-3 | 吨 | 1525.7 | 古溪 | ||||||
合计(小写): | ||||||||||
合计(大写): | 元整 | |||||||||
报价说明 | 注:1、企业资质等级,生产能力及供货能力: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生产供应能力。 | |||||||||
优惠条件 | 1.按月结算支付 | 物资结算无预付款。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卖方出具双方签字签认的对账单,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且收到发票后作为支付依据。甲方根据资金情况进行支付。 | ||||||||
2.货到付款 | 无 | |||||||||
3.预付款 | 无 | |||||||||
4.付款优惠条件 | 无 | |||||||||
说 明 | 1.卸货地点:重庆市潼南区 | |||||||||
2.计量方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 ||||||||||
3.供应商必须要有并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等全套资质资料复印件,各供应商必须上传纸质版的报价表,否则项目不考虑此报价。 | ||||||||||
4、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总价有大小写。 | ||||||||||
5、邀请单位地址:重庆市潼南区;联系人:胥疆 15235738069 | ||||||||||
备注::1、以上材料数量及规格型号为初步预算拟采购量,在采购供应过程中,以需方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招标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潼南城市提升交通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