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主体
1.1 本次招标由中冶(贵州)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采中心组织,招标结果适用于贵安新区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南沙路中段二期排水防涝工程)范围内 混凝土 采购业务。
2. 招标物资及范围
2.1招标内容:
贵安新区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混凝土预估总量6061.049立方米,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技术要求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1 |
混凝土 |
C20 |
GB/T 14902-2012 |
m³ |
15.862 |
|
2 |
混凝土 |
C25 |
GB/T 14902-2012 |
m³ |
6031.721 |
|
3 |
混凝土 |
C30 |
GB/T 14902-2012 |
m³ |
13.466 |
|
|
合计 |
6061.049 |
|
注: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应量或施工图纸设计量(扣除片石体积)计算的混凝土净体积量,两者中低值结算。
2.2质量及技术标准:
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须满足标的物施工图纸附件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建设单位相关技术规范,且须满足采购单位质量、环境(属于绿色建材认证目录内产品获得绿色建材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若不合格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
采购期间内遇有标准更新的,按照更新后的国家标准执行。如因投标人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造成采购单位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施工损失等一切损失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并赔偿。
2.3交货时间和地点:
a.交货地点为:贵阳市贵安区南沙路中段施工现场。
b.交货时间:应按照招标人供货计划表要求时间将合同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并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
3.2 投标人需在中国五矿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以下简称五矿采购平台)完成注册认证并通过审核;
3.3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6 投标人能够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
3.7 被中国五矿集团列为黑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8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 发售方式: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4.2 发售价格: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 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公告后请登录“中国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招标报价管理”中的“公开招标投标报名”中选择本次招标并点击“投标报名录入”,并填写回执单发到招标组织单位邮箱:zygzzczx@126.com,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经审核确认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招标文件报价编制”投标录入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保函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将缴纳凭证拍照或者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汇款账户必须是对公账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所参与投标项目的简称或招标编号)。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尽快办理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保证金请提交到以下账户(汇款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所参与投标项目的简称或招标编号):
账户名称:中冶(贵州)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02010100100554917
6. 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6.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4:00,逾期在电商平台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已签章已加密的已签章已加密的商务标、技术标和数据包)。
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事项将启用CA证书,届时无CA证书的供应商将不可以投标报价,为确保后续投标、开标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供应商尽早办理申请CA证书。
投标人必须下载离线投标工具,通过离线投标工具编辑下载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五矿平台。操作方法 见附件1 《中国五矿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及离线投标工具操作手册》。
6.3 逾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五矿采购平台将拒收。
7. 开标时间及要求
7.1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14:00分。
7.2 开标地点:五矿平台网上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网上开标并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
8. 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进行供货和结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并接受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
10. 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冶(贵州)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实施单位: |
贵安新区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南沙路中段二期项目经理部 |
联系人: |
陈女士 刘先生(五矿平台准入) |
联系人: |
牛宝龙 |
电话: |
18953796959 15266887886 |
电话: |
15288922567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38号金阳建设大厦14楼招采中心 |
地址: |
贵安新区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南沙路中段二期项目经理部 |
邮箱: |
zygzzczx@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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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中冶(贵州)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回执
回 执
致:中冶(贵州)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A我单位 □参加 □不参加 贵方组织的贵安新区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编号:MCC-GZ-WZZB-2024-007)招标活动的投标。将于规定的时间内派委托代理人前往贵方办理相关事宜。
B我单位不能参加贵方上述投标活动,原因如下: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邮 编: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贵单位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应明确是否参与此次投标)并于2024年9月18日14:00前将本附件《回执》填写完整,并扫描为电子版本文件,发送邮件至zygzzczx@126.com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