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区域物资采购中心
辅材询比价原则
根据股份公司供应部《自采辅材物资招标采购指导意见》,为有序做好保山海螺月度计划合同外辅材询比价采购工作,经相关部门集体研讨,现拟定询比价原则。具体如下:
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报价无效,不纳入定价范围:
(1)未按规定在截止时间之内将报价单上传至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的,均视为报价无效。
(2)报价单位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视同报价无效。
(3)若报价单位报价单无投标单位盖章的视同报价无效。
(4)实际有效报价率低于70%(不包含70%)的,视同报价无效;有效报价中若单项未报价的,按投标报价最高价进行填充。
(5)若平台电子版报价和扫描版报价不一致,以扫描版报价为准。
如以上,最终有效报价渠道少于3家,则本次询比价取消。
2.关于定价及渠道选择:
(1)开标后选择报价总金额最低者为预中标单位,若预中标单位单价、总价均为最低则直接中标,若预中标单位部分子项单价不是最低,则在平台进行一轮议价,以议价后报价为中标价格,议价价格不允许高于首次报价。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总价并列最低,则开展一轮议价,选择最终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若出现两家及以上综合除税总报价并列最低,则开展一轮密封报价。
(3)密封竞价价格任一报价高于其本次报价首次有效报价的,该项按首次报价价格为准。
(4)若出现扫描版单价之和不等于该项金额时,以单项报价单价为准。
(5)原则上按指定品牌报价,若因市场或采购数量原因需推荐品牌时,若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均反馈市场同种物资无本次招标品牌,可调整为中标供应商推荐品牌。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