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二次)设计施工标段

招标 陕西 | 宝鸡
招标单位: 千阳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截止:
2024-09-24
发布时间: 2024-09-06

联系方式

正文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争

取中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千阳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95554.97 平方米(约 143.332 亩)。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二次)

总建筑面积 63625.40 平方米,地上建筑 58659.3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966.10 平方米。

其中:教学楼 8016.00 平方米,实验楼 9004.00 平方米,连廊 3494.40 平方米,综合楼 4450.80

平方米,合班教室2497.20平方米,体育馆2497.20平方米,看台1342.70平方米,食堂4994.40

平方米,图书馆 891.00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和设备用房 4966.10 平方米,学生宿舍

14046.00 平方米,教师周转房 7425.60 平方米。配套建设标准化田径场、围墙、大门、给

排水、电力、燃气、停车场、绿化、无障碍设施等相关附属设施。办学规模为 42 班,可容

纳学生 2100 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设计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设计施工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

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证),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

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②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

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③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 证),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业绩要求:(1)非联合体申请人近五年(2019 年 8 月-至今)至少完成 1 项类似建筑工

程 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证明资料缺一不可)。(2)联合体申请人①施工单位:近五年(2019

年 8 月-至今)至少完成 1 项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

供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证明资料缺一不可);②设计单位:

近五年(2019 年 8 月-至今)至少完成 1 项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

时间为准),提供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证明资料缺一不可);(3)

以上(1)、(2)中业绩规模要求与本项目建筑面积相当或造价相当。

4、财务要求: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财务审

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内容,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时间至提

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信誉要求:(1)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为“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的单位,不得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提供网页查询截

图);(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近三年不得有“行贿”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 shu.court.gov.cn 查询,出

具时间须在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6、其他要求:

(1)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申请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内可查询到;外省企业的申请人、项

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外省入陕企业登记信息”内可查询

到(以上资料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

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施工单位和 1 家设计单位组成,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

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附联合体协议书及附件,该协议为参照模板,投标人可根据自

身情况,增加相应条款,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

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

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

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此次投标者,请先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获取,按规定上传

相关资料,并在有效期内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标准格

式。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

示信息为准)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本项目发包人为千阳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千阳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招

标人;

2、本项目初设概算约 3.11 亿元;

3、本招标公告将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4、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 CA

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并在规定时间上传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标准格式;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评审

以电子文件为准;

6、各申请人提前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工程招投标

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施工企业》、《施工招投标业务流程教学视频》等说明进行学习。如有问

题可致电软件售后电话:4000-999-608;

7、本项目设计施工标段为资格预审,监理标段为资格后审。

8、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人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成

员;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单位: ;

联合体成员: ;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

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

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阶段与中标后实施阶段的全部事宜。

4.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履行合同。

5.联合体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联合体所有

成员具有约束力;

6.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

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承

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及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

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

作量分摊,自行协商,费用如何支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说明。

(6)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

任;如联合体中标后,招标人每次付款前,须由联合体实施单位分别向招标人开具等额有效

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票据。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

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

项目管理以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

各成员负责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

书送交招标人。

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0.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千阳县教育体育局、千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千阳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千阳县事业大楼 B 座三楼

联 系 人:李思明

电 话:0917-42412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 A 座 1802 室

联 系 人: 韩工

电 话: 0917-3359353

电子邮件: 29097669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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