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号街坊七处文控保修缮及周边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号街坊七处文控保修缮及周边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州审批备 [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名城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32号街坊七处文控保修缮及周边改造项目监理(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32号街坊;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建设地点位于姑苏区32号街坊,该项目现状建筑面积约8542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0364平方米(实际面积按最终审批为准),项目实施内容为在城市更新和保护利用的原则下,宅院更新,梳理其院落空间,通过实施古城保护和城市更新建设(不含内部装修)恢复传统建筑原有风貌,其中七处宅院分别为:一、西支家巷11号、西支家巷13号、西支家君8号、西支家巷10号、西支家巷10-1号、瓣莲巷47号47-1号47-2号、瓣莲巷47-1号(洪钧祖宅及周边);二、庙堂巷16号(忠仁祠及周边);三、西支家巷14号(沈宅);四、西支家巷15号(西支家巷吴宅及周边):五、瓣莲巷17号、瓣莲巷23号、瓣莲巷23-1号、瓣莲巷25号、东支家巷19号(清微道院及周边);六、富郎中巷19号德寿坊四号、德寿坊5、6号、德寿坊8号(沈瓞民故居及周边);七、庙堂巷10号(范宅及周边);建筑包含2个市文保建筑,5个控保建筑。 受监工程建安费约7000万元,监理费合同估算价约160 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0431001002 | 32号街坊七处文控保修缮及周边改造项目监理 | 32号街坊七处文控保修缮及周边改造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160 | 27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须上传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牵头方选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在“其他资料”端口,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6?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9-03 00:00至2024-09-10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09-25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6.2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7.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单位须在其他资料里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名城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瓣莲巷29号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 |
联 系 人: | 祝清 | 联 系 人: | 焦晓琳、徐荣 |
电 话: | 0512-67216011 | 电 话: | 0512-65221883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5221885-804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50352745@qq.com | |
2024-09-03 |
招标单位:苏州名城更新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