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宁东铁路三站联锁改造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询价公告
第一部分 项目情况介绍
一、建设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宁东铁路三站联锁改造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承包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路基病害整治
三、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宁东铁路三站联锁改造项目经理部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东汽车站北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宁东铁路三站联锁改造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李玉鑫 联系电话:13161166505
第二部分 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不允许代理。以上材料,中铁十六局物贸公司取得专业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后可参与报价,授权厂家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2、报价人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报价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5、报价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6、报价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7、不接受联合体性质的单位进行报价。
8、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六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二、质量要求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对应材料标准。
三、验收要求:
使用C20砼,砼运输过程中不得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塌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运输砼设备的内壁平整光滑,不吸水、不漏水。原材料(水泥、砂子、石子)质量合格证件及进货检验报告。砼、砂浆配合比报告单,砼浇筑记录。
商品砼结算方量以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输发货单(即供货小票)为依据。甲方将不定时抽查,混凝土供应计量符合国标《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的相关规定,过磅方量以乙方所出具的开盘资料中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容重为依据,抽查比例>10%,取平均值核算。如抽检过磅值与发货单差值≤2%,按乙方发货单结算;如抽检过磅值小于发货单,且差值>2%时,则按同比例下调本批次送货量进行结算。
四、结算与付款要求
1、报价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并在询价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报名。并按照要求在平台进行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
当询价报价中出现异常的报价或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成本时,经询价单位评审,认定为不合理报价的,该报价作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此次询价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银行汇款或履约保函。按结果公示公布的指定帐号汇款或提供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3%。最高限额30万元。
2、结算付款
2.1结算
2.1.1结算单价:本合同采用固定价结算。单价为(合同物资单一的可直接列出固定价。),含税单价包含合同物资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车(安装)的所有费用,如材料费、人工费、运费、税金等。
2.1.2 计量周期:按月计量,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为一个计量期。
2.1.3 每月计量期后,买方按月和卖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卖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后需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文件全部送达买方后十日内双方办理支付手续,如卖方不能提供或不完全提供下列文件,买方有权拒绝与卖方办理支付手续,买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的赔偿。相关浮动价结算的原始依据,应打印存档备查。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2.1.4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2.1.5当期货物当期结算,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结算卖方非当期票据。
2.1.6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因买方设计变更、方案优化等情况导致实际采购数量变化时,买卖双方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付款。
2.2支付
2.2.1支付方式:每月结算时,买方将扣留结算款的5%的质量保证金,并在结算后60日向卖方支付结算款60%的货款,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90天内支付至该批物资的95%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卖方向买方提供收据等相关资料,收款资料需要加盖卖方财务章。
根据项目资金情况,买方有权使用票据(包括不限于中国铁建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云信、E信、铁建银信及其他金融机构供应链产品)进行款项支付,卖方应视同现金拨款无条件接受并合理使用,因卖方在票据到期前贴现发生的贴息等财务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2.2.2卖方已知晓并接受买方财务付款审批流程,卖方应为买方正常提单、审批预留合理的时间,因卖方给付发票不及时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买方当月无法走完付款审批流程不能付款的,不属于买方违约,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
五、询价时间:
1、询价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10时00分至2024年7月29日16时00分。
2、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6时00分;澄清补遗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7:00。
3、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6:00。
3、报价文件要求
3.1此次参与报价厂家需在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系统中完成询价单线上报价(报价相关要求详见平台),并制作电子版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3.2文件编制及命名要求: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中“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包件号+联系电话”。
六、物资需求一览表(详情见下表)。
七、询价工作答疑
电话:18612095385
物资需求一览表(商品混凝土)
采购编号:CRCC-16J-DQHXJ-202407-006 | 包件号: SZSH-02 |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备注 | |
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宁东铁路三站联锁改造项目经理部 | 商品混凝土 | C20含泵送 | M³ | 2978 | 招标人施工现场 | 李玉鑫,电话:13161166505
| 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10月20日 | 符合相关标准,验收合格 | ||
合计 | 2978 |
备注:1、合同数量为暂估数量,仅为签订合同时参考,不能作为供货依据,供货数量以甲方的签收单据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3、本合同单价为乙方送到甲方指定卸车地点车板交货落地后的不含税单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技术指标满足招报价时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要求,技术规格书要求和图纸要求矛盾时以图纸要求为准。
5、本合同以不含税单价为基础计算,所开发票不含税单价与本合同不含税单价一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随国家税率调整进行调整。
6、本次招标报价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费、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