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20SZ-FYLGZ-XJCG-24-0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需要的商品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1.2 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1.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滏阳路顺平街至前进大街段于 2022 年建成通车,育才大街至京衡大街段于 2023 年12 月建成通车。两段均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标准红线宽度 52m,绿线宽度 75m,设计速度 60km/h,双向八车道。 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机动车道宽 30m,布置双向八车道,中间设置护栏,机动车道两侧设置 3m 宽外侧分隔带,分隔带外侧布置独立非机动车道,宽度 4.5m,非机动车道外侧布置 3.5m 人行道(含行道树设施带),道路总宽度 52m,道路两侧为 11.5m 宽绿化设施带。
业主单位: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2 招标内容:材料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3 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并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经销商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近两年的市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满足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规范。
4.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及供应材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其他要求:
3.7.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行政部门、交通部、甘肃省交通厅及相关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不合格供货商的单位,或抽验检验、或物资供应过程中因不良问题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
3.7.3不接受被列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黑名单的投标人
3.7.4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投标人必须为项目公司入围名单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一级代理。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15日16:00至2024年5月18日16:00于铁建云采平台报名。
5.2 询比价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5.3 潜在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报价截至时间)2024年5月18日16时00分。
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6.2 供应商采用以下网上报价方式报价: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询价文件包含:询价回复函、报价单、授权委托书(若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办理)、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仅限代理商)等】。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www.crccep.com)发布。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袁刚 联系电话:18966570355
联系人:王玉同 联系电话:19845915881
电子邮件:3432806204@qq.com
10.相关要求及说明
10.1 报价文件组成:询价回复函、报价单、授权委托书(若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办理)、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0.2结算及付款:
结算:材料的结算方式为一票制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结算周期,凭现场的收料单到项目物资设备部核对当月材料数量、单价和金额,核对无误后根据双方签字的收料确认表在当月23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到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当月的票据当月结清,过期作废。
付款:项目物资设备部收到发票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开累供应货款的60%,剩余40%计入下月应付货款。其中票据支付比例不低于50%,期限不超过6个月。乙方充分认识建设工程的资金风险状况,因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比例低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比例(或建设单位迟延支付应付工程款)等情况造成甲方资金紧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放弃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的权利,全部供货结束,双方完成对账结算,且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货款。应付未付货款乙方同意作为工程垫资,甲方在任何情况均不承担任何违约金和延期付款利息。
10.3 收货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铁二十局集团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10.4 验收方式:
数量验收:检尺验收;
质量验收:以甲方试验室或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试验结果为准。
10.5 材料运输、保险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卸车由招标方配合。
10.6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报价方必须提供产品的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和国家权威部分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10.7价格确定方式:固定单价结算,过程中不在增加任何费用。
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 ||||||||||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CR20SZ-FYLGZ-XJCG-24-001 包件号:sw-01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时间 |
1 | 商品混凝土 | C35水下 | 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 立方 | 1600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铁二十局集团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铁二十局集团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 外观质量以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检尺计量。 | 汽车运输至买方指定工地,随车附带出厂资料以及质量证明文件。 |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合 计 | 立方 | 1600 | ||||||||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应以买方现场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 ||||||||||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 ||||||||||
3.商品混凝土报价为含运费价 |
招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