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鲁山房建项目部砂浆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鲁山县
招标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投标截止:
2024-05-08
发布时间: 2024-05-06
相关产品: 砂浆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

联系方式

正文

询价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组织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居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砂浆询价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使用单位为: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居工程项目经理部。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居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东侧。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1326.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715.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611.14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地下停车场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合同工期:560天,合同总价:2.5亿元。

二、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居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齐媚    15275971535        

 箱:418729745@qq.com

 址: 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东侧院内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干混砌筑砂浆

DM M10

t

1284.55


2

干混砌筑砂浆

DM M5.0

t

718.06


3

干混抹灰砂浆

DP M10

t

5087.76


4

干混地面砂浆

DS M15

t

515.81


5

干混地面砂浆

DS M20

t

699.12


验收要求:

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1、 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

1拌合砂浆用材料,普通硅酸盐水泥符合《通用硅酸盐》GB175-2007检测标准。砂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11检测标准。粉煤灰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检测标准。减水剂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检测标准。拌制砂浆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2砂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质量必须确保能正常施工。

2、供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居工程项目经理部工地施工工地。

五、合格的报价人(可以约定只允许生产商或是可允许代理商)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 ) 公司成立时间:2022年3月1日前。

六、产品报价

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下月15日。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铁建银信、建行E信通、云信、中行融易信等方式进行支付,买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当月货款90%,(乙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据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剩余10%货款下月付清。

八、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5818:00

九、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通过技术、服务、报价等评审委员会(项目部成立设备物资领导小组)对各报价人综合评审,出具书面会议纪要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