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商混采购公告

招标 河南省 | 南阳市 | 社旗县
项目编号: YC-CGJH-2403-64711
招标单位: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方唐高速FTTZHHR-2项目经理部
投标截止:
2024-05-02
发布时间: 2024-04-25
相关产品: 混凝混凝土

联系方式

正文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方唐高速FTTZHHR-2目经理部商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采购编号:YC-CGJH-2403-6471

1、采购条件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方唐高速FTTZHHR-2项目经理部所需的混凝土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为询比价采购。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方唐高速FTTZHHR-2目经理部

工程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

工程概况: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方唐高速2标段,位于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境内,起止桩号为K16+230~K52+330,线路全长36.1公里,主要承担标段内所有土建、路面、交安、机电、房建、绿化的施工。全线共设置互通枢纽1座、互通立交2座、大中桥 8座,涵洞通道125座,分离式立交29座,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其中土方填筑700万m³,挖方33万m³;沥青路面87万㎡;桩基1375根,总桩长47133m,预制箱梁625片、空心板1059片,共计混凝土用量35.2万m³,钢筋用量3.0万吨,总投资19.93亿元。 

3、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混凝土

C25

2500

南阳市社旗县


备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采购依据,具体物资规格见附表,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4、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报价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4.2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

4.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4 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材料进场时需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4.5 纳税及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6 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4.7 参与平台报价供应商凡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方警示名录”里的不得参与报价,如有参与报价将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5、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04261800分。

4.2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成会员,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询价的物资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询价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报价文件。

4.3 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52日18时00分。

5.2报价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线上递交地址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空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截止的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6、采购人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方唐高速FTTZHHR-2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奥杰    电 话:15333830806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价 函

项目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方唐高速FTTZHHR-2目经理部

我方拟对以下物资进行采购,请贵单位在2024年52日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综合报价)

报价表

报价供应商:
(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需求
数量

不含税
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金额

备注

1

混凝土

2500






说明:









供货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中铁十五局豫东南项目段任意指定地点(具体地址、联系人以买方报计划人通知为准)

1.此表数量、总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需求数量为暂定数量

2.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包含材料、税票、税金、运费、配套材料、配套工具、明示或隐含等的全部费用,为卖方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买方结算周期及付款: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货期,次月20日双方核对当期供货量,甲乙双方在当期《对账确认单》上签字确认,相关手续票据齐全无误后次月内,支付所供材料货款的80%,剩余20%货款和下月计价一起结算付款【(剩余20%货款+下次结算货款总额)x80%】以次类推,末次余款供货结束2个月内支付,均不计利息。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半年期票据等,如有贴息等相关费用,贴息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