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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一项目架子工从26层坠亡,涉事单位全市项目停工整改!

混凝土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03-27

安徽阜阳颍上县碧桂园·天誉二标段项目,1名脚手架班组工人在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时,不慎从 26层坠落至地面死亡。

2020年3月23日7时55分左右,安徽阜阳颍上县碧桂园·天誉二标段项目,1名脚手架班组工人在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时,不慎从 26层坠落至地面死亡。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颍上县晋智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月23日事故发生当日,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发布事故警示通报,对事故相关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知》(建质函〔2018〕20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处理的通知》(阜建安〔2020〕21号)要求,责令此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承建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近期高坠事故

3月22日9时8分,云南大理市下关镇幸福路一施工工地上,1名工人不慎从高处跌落,被直径约25mm钢筋从胯下刺穿腹部。经报警人介绍,该男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在建的楼梯间跌落,导致胯下到腹部被地面竖立的直径为25mm的钢筋直穿。

3月22日11时左右,安徽翔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巢湖市合肥楚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3月20日早上,贵阳白云区科学城高海路附近一工地内一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跌落,导致颈部被钢筋插穿,伤势十分严重。接警后,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白金大道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救援。

3月10日,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印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中指出,3月8日15时,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晨光制造厂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通报称,3月8日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某铸造厂又1人不慎落入到砂筒内,被砂子掩埋,随后2人相继进入筒内施救,最终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3月4日16时20分左右,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内,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环保设施施工,外包单位施工时塑料材质的环保设施爆裂,引发施工人员高处坠落,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轻伤……

3月2日11时左右,位于江苏如东县的江苏郝力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仓库在建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据了解,此次事故是南通市今年以来第一起也是复工以来第一起安全事故。2日上午,6名工人正在厂房车间屋面上进行彩钢瓦安装。在安装过程中,1名工人从约30至40cm宽的彩钢瓦缝隙中跌落至地面,跌落高度约为10米。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将伤者送至如东县石甸医院抢救,13时50分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2月25日上午8点30分左右,界首市复兴西路安置区项目,架子工马某杰在A8#楼搭设塔吊附墙操作平台时,不慎从19层坠落,120到达现场后确认死亡。

2020年1月14日,在海淀区画眉山东路东侧翠湖科技园施工现场,北京佳苑佳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工人在拆除脚手架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常见高坠事故原因

01、高处作业的临边没有防护,防护不严。

02、洞口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或防护的强度不够,或防护不稳固易移动,没有醒目警标。

03、高处作业设施(手脚架等操作平台、通道等)的主要受力构件,未经设计验算和批准就盲目使用。

04、脚手架的脚手板没有满铺或铺设不稳,没有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已经损坏,操作层下没有铺安全防护层。脚手架离墙面距离超过20cm,没有防护措施。脚手架超载损坏。在脚手架上再用砖垫高或隔脚手板操作。

05、吊栏式人货电梯楼层出入口,未作防护,或防护不严。

06、电梯井(采光井)未按要求进行内、外(内张网、外设门)防护。

07、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不符合标准规定,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帽,或佩戴方法不正确,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规定。

0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如:图省事,推移站有人的架子。发现危险因素危及人身安全时,未能及时停止作业。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任意采用吊车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09、玩笑嬉戏,操作不慎,或休息不好体力不支,造成身体失稳,走动时踩空、绊、跌。

10、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如:制度规程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查找隐患,或对查出的隐患为及时整改。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为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又没有采取相应可靠的措施。

高坠事故防范措施

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米至1.2米,下杆离地面高度为50厘米至60厘米;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也可在栏杆下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或不低于40厘米的挡脚笆。

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攀登,也不得随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攀登。

进行悬空作业时:要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高度超过24米时:结构施工自第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米时,应设双层防护棚。

高处作业之前: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作业开始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检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确认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持证上岗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做好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均应及时清理,清理时禁止抛掷。

恶劣天气需注意

遇六级以上大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或重新设置。

随机应变

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施工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消除;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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