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击页面右上角 ···

2、然后点击 “在浏览器打开”即可

抢先布局水泥市场,我国首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地区确定!

水泥 央广网 2019-12-10

目前已确定首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地区,并正在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

       交通运输部9日表示,为探索形成交通强国建设的有效模式和路径,目前已确定首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地区,并正在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先行先试。交通运输部目前已经确定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等13个地区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并正在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介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将)坚持点面结合、探索创新,近远结合、滚动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方联合、共同实施的原则,围绕设施、技术、管理、服务4大领域分地区、分主题、分批次开展22项试点任务。”

  魏东表示,试点省市将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综合交通一体化枢纽、智能交通、科技兴安、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创新、绿色交通、现代物流等方面先行先试。魏东介绍:“拟通过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培育若干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出台一批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人才,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凡注明来源水泥网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联系电话: 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免责声明)

相关资讯

上拉加载更多
缩小

放大
  • 标准
  • 特大
取消
发布
发布成功

打开水泥网APP阅读

取消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