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接受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鹏盛 A 审字[2024]00124 号。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 公司签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2023 年 5 月 4 日,天地顺铭以预付 款形式将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户 137,000,000.00 元转入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7,000,000.00 元。截至报告日,上述非经营性占用仍未归还,我们无法判断实控人占用事项是否能够解决,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无法判断。 (二)贵公司连续亏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母净资产为 -19,503,570.55 元;涉及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如 XX 等已查到 144 起,涉及金额 为 243,170,124.31 元;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多个主体的银行账户被司法查封冻结。因前述多重不确定性的影响,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对贵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三)贵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32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由于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 查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无法表示意见一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日,上述非经营性占用仍未归还,公司每月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公司未对此情况计提相关费用,未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损益造成影响。 无法表示意见二情况:公司对债务逾期、诉讼、仲裁事项已判决的按判决书计 提相关费用,未判决的参照相似情况预提相关费用。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未 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 45,568,808.41 元,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6,838,390.56 元,影响本报告期利润总额 6,838,390.56 元。 无法表示意见三的情况:截止本报告日,由于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公司未对此情况计提相关费用,未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损益造成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并且十分重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针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董事会将尽力减轻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通过继续积极经营公司混凝土和房地产业务,维护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以持续为公司经营提供稳定的融资支持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司被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关注。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是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相关说明和意见,并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尽快开展相关整改工作,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平稳、持续发展。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2、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继续积极制定经营策略,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部署战略措施。 3、监事会将继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措施的推进工作。同时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四、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为避免上述事项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并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贯彻内控制度执行,确保公司运营规范 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保证相关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严格、大股东行为受控、管理科学、风险可控。 2、积极应诉,努力消除系列诉讼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于公司涉及的系列诉讼,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应诉,尽力维护公司利益。另一方面公司管理层着力加强同诉讼相关方的沟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诉讼纠纷,解决资产、账户被查封冻结给公司经营带来的诸多困难,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恢复正常。 3、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公司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4、公司将通过继续积极经营公司混凝土和房地产业务,维护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以持续为公司经营提供稳定的融资支持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