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4-02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 9 号北新中心 A 座 17 层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忠民先生 (六)出席情况 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2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48,918,7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0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0,056,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59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0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478,862,1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33%。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8,615,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201,9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弃权 10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0,604,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5%;反对 201,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弃权10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8,615,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201,9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弃权 10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0,604,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5%;反对 201,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弃权10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8,594,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反对 223,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弃权 1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0,582,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6%;反对 223,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弃权1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8,914,1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0,902,9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5,740,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30%;反对 174,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 13,003,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7,729,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13%;反对 174,6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2%;弃权13,003,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25%。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84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0,902,9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所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9,065,870 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8,904,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0,893,4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5%;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8,914,1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0,902,9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8,904,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0,893,4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5%;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8,904,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0,893,4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5%;反对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3,839,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76%;反对 15,074,373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1%;弃权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5,828,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00%;反对 15,074,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85%;弃权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表决结果:通过。 马振珠先生获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获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8,615,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