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董事会换届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为钱晓岚(主任委员)、肖阳、林传坤、谢增华,其中钱晓岚、肖阳、林传坤为独立董事。 二、 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3/2/10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2022 年年报工作的安排》 2023/3/17 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初稿 听取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审阅《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 审核通过,同意将 2023/4/18 作报告及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内部 相关议案提交董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续聘 事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 2023/4/18 审计委员会(不含公司高管)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 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3/8/15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审核通过,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2023/10/17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审核通过,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三、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2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为该计划可行,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审计工作计划执行。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报及 2023 年一季度、半年 度、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后,我们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结合初步审计意见,就审计中关注 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讨论。我们认真听取公司及外部审计机构双方意见,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监督和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全体委员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钱晓岚、肖阳、林传坤、谢增华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