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和中建长通(福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收购关联方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30%股权和“中建长通(福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9%股权,构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该交易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收购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 公司和中建长通(福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海霞 廖中新 杨 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