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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石化产业政策及《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对南京扬子扬巴烯烃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核准前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南京扬子扬巴烯烃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系由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石化”)、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巴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公司,双方占股各,注册资本金亿元。
扬子石化是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的炼化一体化骨干企业,拥有万吨年炼油、万吨年乙烯、万吨年芳烃、万吨年成品油等套大型石油化工装置,以及配套齐全的公用工程和储运物流系统。扬巴公司是中国石化和德国巴斯夫以股比成立的合资公司,拥有多套化工生产装置,以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铁路、码头等公用工程配套设施,每年可向市场供应近万吨高质量的化学品和新材料。
二、项目建设地点
南京扬子扬巴烯烃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地点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企业扬子石化厂区内,占地面积亩。装置地块东、南、西侧分别与火炬路、乙烯大道、湛水路相邻,北侧是扬子石化装置。选址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也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选址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增万吨年乙烯蒸汽裂解装置等套工艺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如下:
1.工艺装置。包括万吨年乙烯蒸汽裂解装置(含废碱氧化单元)、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
2.公用工程。新建座立方米小时循环水场、套吨小时凝结水回收设施、座空压站(设置台离心式空气压缩机、台微热再生型净化风干燥器)。
3.辅助设施。新建座中央控制室、座消防水泵站(检安片区座、横海片区座)、套焚烧炉尾气处理设施(炉)、座污水预处理站、个高架火炬(与扬巴公司火炬捆绑共架)、座事故水池、套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厂电信系统和相应的变配电间及机柜间。
4.储运设施。新建储罐座,总罐容约万立方米,包括低温乙烯罐、原料罐、中间罐及产品罐等储罐;新建座汽车装车站;新增管廊约米,以满足装置区地块、产品罐区地块、火炬以及其他区域相关装置的管线连接;新建及改造界区内外工艺及热力管网。
四、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半(个月)。
五、安全防护措施
本项目选址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区内,该园区为江苏省认定复核通过的化工园区,项目选址符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总平面布置按功能分区布置,分为装置区和产品罐区。项目防护措施符合要求,总图防火间距及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均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年修订)等规范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采用的化工生产工艺技术均为成熟的生产技术,已有广泛的工程应用,在大型化和规模化上都有业绩。项目按照相关安全要求建设防火、防爆措施,并设有联锁装置、紧急停车系统以及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等预警措施,根据装置情况分别安装分散型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压缩机控制系统()、气体监测报警系统()、设备包控制系统()等自动化控制系统,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了仪表防爆、防冻、防堵、防腐蚀、防磨蚀以及仪表接地、防电磁干扰和防浪涌等安全技术措施,且会根据工艺生产装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的结论导出的对控制和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来确定的等级满足各装置对等级的要求。
本项目关键设备和国内无成熟技术的设备拟采用进口的先进设备,国内制造技术成熟的设备采用国内有资质单位生产的设备。本项目对于因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的危险设备,都设置自控检测仪表、报警信号及紧急泄压排放设施,以防操作失灵和事故带来的设备超压。同时严格控制设备的质量与安装质量,炉、塔、罐、槽、风机、空压机、压缩机、泵、管线等设备及配套的仪表选用合格的产品。管道的有关的设施按要求进行试压,各种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
通过定量风险计算软件对本项目的个人风险、社会风险进行计算,其中:个人风险值覆盖范围内没有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覆盖范围内没有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覆盖范围内没有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和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个人风险值覆盖范围内没有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本项目个人风险值可接受;社会风险值曲线处于“可接收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第号修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的个人风险标准要求。
六、环保防护措施
本项目环保设计指标先进,优于国内同类型企业,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江苏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等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限值要求。
本项目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乙烯蒸汽裂解装置裂解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脱硝处理后达标排放;芳烃抽提装置回流罐废气和工艺储罐废气经火炬气回收系统进入扬子石化燃料气管网,不外排;乙烯蒸汽裂解装置废碱氧化单元废气、裂解汽油加氢装置废气、检安片区罐区废气、横海片区罐区和装车站废气经尾气处理设施炉低氮燃烧后达标排放;污水预处理站废气采用“碱喷淋生物脱臭”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采用“活性炭活性氧化铝”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部分在厂内预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同排入扬子石化水厂净一污水处理装置及污水回用装置,经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作扬子石化工业新鲜水补水。本项目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以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法处置,现场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本项目结合污染特征,对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保护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执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生污水万吨,经预处理和扬子石化水厂净一污水处理装置及污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不新增扬子石化公司污水总排口废水外排量;废气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吨、二氧化硫≤吨、氮氧化物≤吨、≤吨(其中有组织吨、无组织吨),通过扬子石化、扬巴公司内部减排和区域减排,可以实现总量平衡和区域平衡。
本项目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年修订)《江苏省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建设环保监测设施、制定环保监测计划并进行环保监测,监测项目覆盖本项目排放的基本因子及石化特征污染因子。
本项目结合风险源的实际状况明确了环境风险的防范、减缓措施,提出了环境风险监控要求,明确了事故状态下区域人员疏散通道和安置场所位置;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按“单元厂区园区区域”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提出了围堰、防火堤、应急池、闸阀等应急设施的建设要求,明确了项目与所在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及设施的衔接和配套;明确了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的要求,具体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事故状态下的石化特征污染因子应急监测、配备环境应急物资、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环境应急培训演练及台账记录、设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及环境应急处置卡标识牌等。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七、安全环保监管
责任人: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强,联系电话:。
附件:南京扬子扬巴烯烃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主要装置和产品方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5日。如对本项目建设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及理由、依据等,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或者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反映材料。
联系电话:025-83390489;传真:025-83390534。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鸿瑞大厦1号楼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
附件:
南京扬子扬巴烯烃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主要装置和产品方案
一、主要装置
二、产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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