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以生产“万年青” 等系列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为主的建材企业。1997 年 8 月 20 日,经中国证监会(1997) 409 号和 410 号文批准,社会公众股 4,500 万A股股票以每股 4.26 元的价格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网发行,并于同年 9月23日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0789,总股本为 18,00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 13,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 5,000 万股(其中:内部职工股 500 万股,已于 1998 年 3 月 25 日上市流通)。1998 年 4 月 13 日第二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 1997 年末总股本 18,000 万股,每 10 股转增股本 7 股,总股本增至 30,600 万股,其中: 社会公众股 8,500 万股,国有法人股 22,100 万股。1999 年中国证监会(1999)135 号文核准 了公司 1999 年配股方案。配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4,05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 23,000 万股,社会流通股 11,050 万股。2007 年 9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行字[2007]280 号文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409,579 股(每股面值 1 元),公 司总股本为 395,909,579 股。2012 年 11 月 2 日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0 号文核准,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3 元。本次实际发行 13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3,390 万元,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为 408,909,579 股。2015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08,909,579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为 613,364,368.00元。2019 年 4 月 19 日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13,364,36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797,373,678.00 元。2020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20 年第四 季度公司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 17,441 股,2021 年公司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 11,229.00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797,402,348.00 元,2022 年公司股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230.00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97,402,578.00 元。2023 年公司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14.00 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为 797,402,592.00 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7057505811;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文胜;公司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 399 号万年青科技园。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及相关建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水泥技术咨询、服务;设备、房产租赁;经营煤炭、石灰石、水泥生产所用的工业废渣;经营生产所需的辅助材料;经营机电设备及其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 2024 年 3 月 26 日董事会决议批准。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 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盈利能力稳定。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疑虑。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占相应应收款项金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当期计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提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影响坏账准备转回占当期坏账准备转回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100 万元,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占相应应收款项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投资预算金额较大,占现有固定资产规模比例超过 1%,或当期发生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额或余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或期末余额 10%以上 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 期末余额超过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期末余额超过 500 万元 少数股东持有 5%以上股权,且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 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重要的子公司 利润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 10%以上 账面价值占长期股权投资 10%以上,或来源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10%以上 (六)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原标题:万年青: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