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击页面右上角 ···

2、然后点击 “在浏览器打开”即可

河南发文!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水泥 河南发改委 2022-11-08

广告

峰平谷电价比调整为1.64:1:0.41,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4%、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59%。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省内各增量配电网企业: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扩大分时电价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工商业电力用户应执行分时电价,其中,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鼓励工商业电力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二、完善峰谷电价机制

(一)峰谷时段。根据近三年电力系统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电力供需状况等情况,全年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其中,高峰时段为10—14时和17—21时,低谷时段为23时至次日7时,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峰谷比价。峰平谷电价比调整为1.64:1:0.41,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4%、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59%。工商业电力用户平段电价由市场交易购电价格(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按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不参与浮动。

三、实施季节性电价机制

每年1月、7—8月、12月,对分时电价电力用户执行季节性电价,在平段电价不变的基础上,峰平谷电价比调整为1.71:1:0.47。根据电力供需关系和发、用电成本等情况,适时调整季节性峰平谷比价或暂停执行季节性电价。

四、恢复尖峰电价机制

每年1月、7—8月、12月,对分时电价电力用户执行尖峰电价,其中,1月、12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8—19时,7—8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2—14时和20—21时,用电价格在其他月份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五、继续执行现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城乡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合表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电价标准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高峰时段为每日8—22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3元;低谷时段为每日22时至次日8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12元。其中,“煤改电”居民用户采暖季期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高峰时段缩短为每日8—20时,低谷时段延长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

六、完善市场化用户执行方式

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通知规定范围内的分时电价电力用户,在参加市场化交易后仍应当执行分时电价机制,在中长期交易合同签订时应当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本通知明确的对应时段峰谷电价价差。市场交易合同(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以及申报购电价格峰谷比例低于本通知要求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现货交易实施后,参与用户的电量交易价格和输配电价按现货市场交易有关规则执行,原则上不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七、保障措施

(一)电网企业(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和省内各增量配电网企业,下同)和分时电价电力用户应当尽快完成计费系统调整和分时计量装置改装,具备分时电费结算条件的应于下一个抄表周期开始执行,电网企业应提前告知,做好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执行平段电价。分时计量装置安装和计费系统调整由电网企业负责,所需费用由电网企业承担。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本通知规定范围内的分时电价电力用户,由于用户原因没有改装分时计量装置的,用户用电量按峰段电价结算;由于电网企业原因未完成计费系统调整和计量装置改装的,用户用电量按谷段电价结算,所产生的损失由电网企业承担。

(三)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含尖峰电价)政策的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产生的盈亏在下一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

(四)每年3月底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应当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以下情况: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执行分时电价机制的收入变化情况等。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视情况对分时电价机制实施范围、时段、上下浮动比例等进行校核和动态调整。

(五)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告知相关电力用户并进行政策解读,争取各方理解支持,确保调整后的分时电价机制平稳实施。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2022年11月5日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
凡注明来源水泥网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联系电话: 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免责声明)

广告

相关资讯

水泥网周报:东北水泥价格尝试推涨(2.24-2.27)

水泥,价格快讯 02-28

水泥网视频:涨价40元/吨!东北地区水泥价格上调

水泥 02-24

混凝土周报:华东市场基本全面进入“假期模式”(2.2-2.6)

混凝土,价格快讯 02-06

四川15亿大项目中标结果

混凝土 02-05

华润建材科技: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约115%-135%

水泥 02-05

海螺集团董事长杨军赴海螺陕甘区域调研指导工作

水泥 02-05

水泥网评论:水泥行业面临十字路口:错峰生产是否应该“功成身退”?

水泥 02-04

严格按照备案产能生产,你准备好了吗?

水泥 02-03

中交一航局、中交一公局等中标38.8亿项目

混凝土 02-03

水泥网周报:弱稳运行、供需双弱、成交让利(1.26-1.30)

混凝土,价格快讯 01-30

北方水泥:努力在行业深度调整期塑造新优势、赢得主动权

水泥 01-30

天山股份所属新疆水泥:聚焦市场深耕与价值创造

水泥 01-30

福建水泥:2025年预亏8000万元—1.2亿元

水泥 01-29

混凝土视频:四方新材:2025年预亏3亿元左右

混凝土 01-28

天山股份所属云贵水泥:全力以赴打好效益提升战

水泥 01-28

相山水泥众城分厂自主检修显担当

水泥 01-27

2025年水泥、熟料合计出口量超千万吨!熟料出口暴增1391.99%

水泥 01-27

天山股份所属嘉华特水:2026年全力开发新产品、培育新产业

水泥 01-26

南方水泥:2026年系统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水泥 01-26

天山股份所属江西水泥:2025年水泥综合销量、商混销量略有增长

水泥 01-26

中联水泥:2026年深化极致降本增效

水泥 01-26

中南水泥市场供需双弱 价格分化、以稳为主(1.19-1.23)

水泥,价格快讯 01-23

混凝土周报:华东地区混凝土报价依旧弱势持稳居多(1.19-1.23)

混凝土,价格快讯 01-23

专门成立营销公司!山水水泥在山东区域实行“产销分离”

水泥 01-22

净利最高预亏8.8亿元!混凝土龙头2025年业绩预告发布

混凝土 01-21

水泥网评论:中国水泥企业的非洲征途:“走出去”更要“融进去”

水泥 01-20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

水泥 01-20

金隅冀东:预计2025年净利润1.8亿元—2.6亿元 同比扭亏

水泥 01-15

表现突出!华新建材在这一领域获评“典范企业”

水泥 01-13

水泥网周报:中南水泥市场分化,需求持续偏弱(1.5-1.9)

水泥,价格快讯 01-09

混凝土周报:华北地区混凝土市场弱稳运行(1.5-1.9)

混凝土,价格快讯 01-09

相山水泥向“跑冒滴漏”亮剑:精细管理结出“效益果”

水泥 12-29

水泥网周报:西北地区水泥市场弱稳运行(12.22-12.26)

水泥,价格快讯 12-26

叶城天山水泥公司:从“灰色窑炉”到“绿水青山”

水泥 12-22

混凝土周报:东北地区商混市场稳定(12.15-12.19)

混凝土,价格快讯 12-19

混凝土周报:东北地区商混市场无明显变动(12.8-12.12)

混凝土,价格快讯 12-12

水泥网视频:为什么说无自备矿山水泥厂会先倒下?

水泥 12-01

水泥网周报:华东江浙多地水泥价格继续尝试通知上涨(11.24-11.28)

水泥 11-28

水泥网视频: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价格无序竞争成本认定标准

水泥 11-27

发改委:研究制定价格无序竞争成本认定标准

水泥 11-27

盾石建筑公司承建的铜川万吨线SCR项目实现百日稳定运行

水泥 11-25

海螺水泥总经理虞水: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绿色建材企业

水泥 11-25

事关技能人才工资!人社部发文!

水泥 11-24

混凝土周报:东北地区混凝土市场收尾(11.17-11.21)

混凝土 11-21

水泥网周报:华北冀中南地区再度推涨 落实后成交清淡(11.17-11.21)

水泥 11-21

又一家AAA级!华新长阳公司数字化通过管理体系认证

水泥 11-19

混凝土周报:中南地区需求回暖有限,成本支撑减弱,价格整体弱稳为主(11.10-11.11)

混凝土 11-14

混凝土周报:东北地区混凝土市场弱稳(11.10-11.14)

混凝土 11-14

虞水:四季度预计水泥需求较三季度小幅好转

水泥 11-12

混凝土周报:华北混凝土弱势运行(11.3-11.7)

混凝土 11-07

加载中...
缩小

放大
  • 标准
  • 特大
取消
发布
发布成功

打开水泥网APP阅读

取消
确认